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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诚说法|商家拒收硬币是否违法?如被拒收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


一、案情简介

2023年9-10月,厦门海洋学院2023级新生黄某,打算花掉在高中期间存下的666元硬币,于是便前往厦门多个餐厅、奶茶店进行消费,其中只有部分便利店、超市愿意接收硬币,但大部分商家表示现在普遍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不接受硬币。根据黄某陈述,自开学一个月以来仅花出去89元,黄某表示硬币在现实生活中使用确实不太方便,对剩余硬币的使用感到困惑,不知商家拒收硬币是否合法?自己又该如何维权?

二、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据此硬币属于我国的法定货币,拒收硬币是违法行为,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三、温馨提示

随着移动电子支付的普及,同学们如果有大量的硬币,建议去银行柜台进行兑换,以方便使用。同时拒收人民币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在日常消费过程中,如果遇到商家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的行为,可以拨打12363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咨询热线电话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学院办公室 0592-7769251、教学办公室 0592-7769325

辅导员办公室 0592-7769324、0592-776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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