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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就业补助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浏览次数:

二级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是学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38号)要求设立的学生资助项目,用于资助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应届毕业生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实行三年来,有效帮助了我校两百多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根据要求,现将本年度相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1届全日制毕业生中达到毕业条件的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孤儿、农村特困救助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经费来源及资助标准

学校年度自提学生资助经费。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学工系统http://59.57.242.166/xgxt/chkLogout.do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账号是学号,密码是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后点击左侧列表进行申请

(二)附件1、2为中央和本省下发的建档立卡等学生名单,名单中的应届毕业生,属重点资助对象,各学院要单独沟通,应助尽助,无需再上传困难证明请辅导员在审核时体现如“该生为本省下发建档立卡对象”字样)。其他申请者需上传相应困难证明,请辅导员加强对证明有效性的审核。

(三)上传“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升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证明、专升本成绩单面试通知书等,有多种提供一种便可。

、时间节点

(一)开放申请时间:3月12-3月25

二)辅导员审核截止时间:330日

(三)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截止时间:4月10

四)资助领导小组审批时间:4月30号前

五)款项发放时间:5月份

五、工作要求

学院应做到“资助项目、申请条件、评审过程、资助结果”公开,做好通知发布和各环节公示。学生首次使用学校学工系统有疑难,辅导员要先行了解流程,耐心指导学生申请。

附件1:中央下发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更新至20210311)

附件2:本省下发(福建户籍)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

学生工作部

20213月11


联系电话:学院办公室 0592-7769251、教学办公室 0592-7769325

辅导员办公室 0592-7769324、0592-7769265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0592-7769322、0592-776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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