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4号)、《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属高校学生资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指〔2019〕566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7级、2018级、15级五年专全日制在校生。不含二元制、留学生。
二、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三、名额分配:
(一)、国家奖学金4名:各系推荐1名,学生处再组织评选出4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270人,分配名额如下(所有获得励志奖学金同学必需是2018-2019学年被认定为贫困生,在贫困数据库里面的学生。各单位之间可互相调剂指标。):
系别 | 励志奖学金人数 |
生物系 | 41名 |
信息系 | 57名 |
航海系 | 48名 |
工商系 | 68名 |
机电系 | 47名 |
团委学生会 | 3名 |
院自律会 | 3名 |
博爱超市 | 1名 |
校园110 | 1名 |
创协 | 1名 |
合计 | 270名 |
四、工作安排
(一)、请各系根据2019版《学生手册》中关于国奖国励的评选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评定。2019年9月30日以前报送公示过的系级初评名单。学生处10月8日组织国奖5进4校级评选。10月10日前各系提交个人申请表、导入数据表、初审名单表。
(二)、10月9日~15日由院学生处组织集中评审、报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并完成五个工作日公示。
五、评选依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4号)(见附件)、《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见2019版学生手册)。
六、填写要求
(一)《申请表》要求
1、每位获推荐的学生需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电子档填写打印,页面排版结构不可做任何变更,不得擅自更改表格,不得随意增加行页数,最后申请理由需申请人用黑色水笔签字。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
2、申请理由:电脑录入打印。需体现第一人称。励志需体现贫困。
3、日期和成绩排名需规范。日期都先空着别填,成绩排名和综测排名两者中的“总人数”必须一致.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须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且参评当年必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学业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必须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40%且参评当年必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
4、辅导员推荐理由:意见可以录入打印,签名要手签。
5、院(系)意见:各系填写,可以录入打印,要简要体现学生获推荐的理由,不能只写如“同意推荐”这样的,各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必须手写),加盖各系公章(行政章)。
6、各系组织评审时,要严格把关评审条件,注意检查每份表格的工整性,不得有涂改痕迹。
(二)数据汇总导入表填写要求:
1、严格按表中的要求填写。建议从录取花名册复制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2、填写完需要进行“开始检查”,直到通过。
(三)初审名单表
学生信息要保证绝对准确,最好从检查通过的“导入数据表”中复制出来,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排名等信息不能有错误。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