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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宪法宣传周|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5 19:39 点击:次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法治观念,推进“法治校园”建设。12月4日下午,我校邀请北京隆安(厦门)律师事务所徐滨滨律师,以“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为题作专题普法讲座。

    在讲座中,徐滨滨律师结合当下大学生就业现状分析,分别从求职到入职两个阶段,详细讲解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大学生求职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揭示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可能遭遇到的刑事风险。最后,徐滨滨律师又从专业角度出发,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总结出五个“不要以为”,八个“一定警觉”,读起来朗朗上口,简单易记,这对于大学生的求职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规避就业过程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通过此次专题普法讲座,有助于推动广大师生进一步厚植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真正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五个“不要以为”, 八个“一定警觉”

    1、不要以为你是通过专业、正规招聘网站进行的求职,就没有任何法律风险

    2、不要以为公司让你看了营业执照,就觉得经营合法合规;

    3、不要以为一切按照公司的安排进行,就没有法律责任;

    4不要以为工资不高,就没有法律风险;

    5、不要以为公司管理规范,就觉得公司经营合法合规;

    6、如果公司给你与客户的沟通话术,一定要警觉;

    7、如果公司让你冒充其他身份、其他人员,一定要警觉;

    8、如果公司让你伪造有关材料,一定要警觉;

    9、如果公司借你身份证、银行卡办事,一定要警觉;

    10、如果公司让你当法人、股东(名义上),一定要警觉;

    11、如果公司经营资金都走私人账户,一定要警觉;

    12、如果公司没有明确产品,却从事大量的对外销售活动,一定要警觉;

    13、如果公司对外没有挂牌子,办公地点隐蔽(或者与其他类似公司合用),一定要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