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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评审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0 16:09 点击:次 字体:【
  • 二级学院:

    根据《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交学费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现将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评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学年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制度依据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交学费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

    三、申请程序

    学生填写《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减、免交学费申请表》(附件1)提交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组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填报《学院2021-2022学年贫困生减免交学费初审名单表》(附件2)提交学生工作部复核。

    四、指标分配

    根据《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交学费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精神,各二级学院指标分配如下:

    学院

    贫困生数

    全免

    减免一半

    减免一千

    海洋机电学院

    268

    3

    5

    13

    1531

    15

    31

    77

    五、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申请申报工作,做到资助项目、申请条件、评审过程、资助结果“四公开”,做好各个环节的公示,确保真正有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

    (二)要确实发挥班级评议小组和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组的作用,规范评审程序。

    (三)国家为贫困生解决学费困难的基础资助政策是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学费减免政策是对国家基本资助政策的进一步补充,原则上申请学校学费减免的同学需首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各二级学院请于4月10日前,将学生个人申请表(附件1)和减免交学费初审名单表(附件2)提交学生工作部复核。

    学生工作部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