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交学费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现将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评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学年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制度依据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交学费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
三、申请程序
学生填写《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减、免交学费申请表》(附件1)提交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组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填报《学院2021-2022学年贫困生减免交学费初审名单表》(附件2)提交学生工作部复核。
四、指标分配
根据《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交学费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精神,各二级学院指标分配如下:
学院 | 贫困生数 | 全免 | 减免一半 | 减免一千 |
海洋机电学院 | 268 | 3 | 5 | 13 |
合计 | 1531 | 15 | 31 | 77 |
五、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申请申报工作,做到资助项目、申请条件、评审过程、资助结果“四公开”,做好各个环节的公示,确保真正有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
(二)要确实发挥班级评议小组和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组的作用,规范评审程序。
(三)国家为贫困生解决学费困难的基础资助政策是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学费减免政策是对国家基本资助政策的进一步补充,原则上申请学校学费减免的同学需首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各二级学院请于4月10日前,将学生个人申请表(附件1)和减免交学费初审名单表(附件2)提交学生工作部复核。
学生工作部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