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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法宣传|与大学生息息相关的宪法条例
  •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4 18:40 点击:次 字体:【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对保障和促进国家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天就和熊猫小医生一起来学习一下,在宪法中,与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例吧!



    宿舍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五十三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宪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公民的住宅不容侵犯,学生宿舍作为学生的住宅同样适用。



    考试作弊入刑

    在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定为刑事犯罪。《刑法》这一新增加的内容中,不仅规定考试作弊行为本身要受到处罚,还将组织作弊、帮助作弊的行为入刑,并且对此类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惩罚力度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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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




    性别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大学生是未来法治中国的主力军和生力军。我们不仅仅应该具有知识层面的积累,更应该在道德素质层面完善自我。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逐步培养法律素质,做合格公民!

    来源:熊猫小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