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3日晚,某高校2021级学生林某,在驾车过程中,由于国庆期间车况较为拥堵,林某为赶时间违规变道加塞,造成陈某的车辆前保险杠剐蹭受损,交警认定林某全责,陈某无责。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已赔偿给陈某相应的维修费,然而陈某却表示将来卖车时价格会因出过事故而贬值,要求林某另外赔偿汽车贬值损失费5万元。对此,林某不知从法律上是否还要赔偿汽车贬值损失费?
二、以案说法
汽车贬值损失是车辆二次出售时,修复前后价格的差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后的赔偿,系针对车辆本身的赔偿,一般车辆修复后能正常使用即可,只赔偿车辆修理费,不赔偿贬值损失。因此在本案中,陈某要求林某赔偿汽车贬值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林某可以直接拒绝陈某无理的赔偿要求。
三、温馨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同学们在出行时要注意遵守交通法规,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如驾驶汽车要杜绝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占道行驶、超速、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